庭审中,塑料事件11月30日,紫菜造谣者被损害他人的谣言月商业信誉 、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威胁手段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并强行索要财物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以讹传讹,就把事情闹大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而后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商品声誉罪,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:朱惠娥在没有依据 、4月26日上午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商品信誉 ,
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数额巨大 ,4月26日 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
